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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宁: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 不能让律师“找米下锅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日期:2011年07月06日 访问次数:

本报记者 张亮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只有三份提案。相对于那些提案高手,于宁感叹自愧不如。

记者翻看于宁的提案,沉甸甸的,不只字数多,而且逻辑严谨、分析有理有据。

政协应设立法律界别

据记者统计,全国政协委员中从事法官、检察官、法学教师、律师以及政府法制职业的有数十人之多。

但在全国政协34个界别中,却没有专门的法律界别。

于宁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变化就是法律职业以及与法律实践高度关联职业人数大幅增加。

以律师为例,目前已发展到20.4万人,近年来,更是以每年2至3万人的速度增长。为适应依法治国需要,其它法律专业人士队伍也在发展。于宁认为,法律人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

除了人数增多、队伍庞大之外,于宁感到,法律界人士工作的重要性和社会作用也在与日俱增。法律人群体应该在政治协商机构中有一席之地。于宁建议,增设法律界别,应列入全国政协的议事日程。

于宁认为,增设法律界别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法律人善于从法律的角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这些基于法律思维的意见有助于国家的法治建设。

不能再继续浪费律师人才了

去年11月份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对广大律师来讲,可谓利好连连。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

于宁认为,有关责任部门应尽快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使之成为可操作性的政策乃至具体的工作制度,以推动我国法律职业队伍建设。

在我国,法官和律师之间存在着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不同身份的巨大鸿沟,非公职人员只能通过最基本的准入门槛,即公务员考试,才能越过这个鸿沟。除个别律师被直接任用为法官和检察官,其他广大律师不可能直接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

律师和法官、检察官一样,经过了专门的法学教育培训,并通过了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如不能实现执业角色转换,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人才资源浪费。于宁对此非常感慨。

于宁认为,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可以很快上岗,及时补充一线办案人员的不足。这不仅提高了人才的使用效率,为法院、检察院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多机会。同时,从整体上提高了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业务素质。

好处不仅如此。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进而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职业身份转换的畅通机制,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助于最终形成统一的法律人文精神,在同一的法治目标指引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于宁说,其实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机制并不复杂。基本思路是:以适当的培训代替公务员考试;以律师的资历及表现分为考核任用和直接遴选任用两种途径。可以先在人才资源较丰富的省市先试行,条件和时机成熟时尽快制定统一的办法。

精思律师业的未来发展

现在律师的专有执业领域太小了。于宁感慨说,很多律师不得不到处找米下锅,把大量的精力用来搞公关、拉关系推销自己。

于宁说,律师是一个需要高度技能的职业,需要不断学习、培训与提升。如果让医生天天上街去拉人看病,那么他的医术能够精进吗?

由此,于宁谈到了律师业的十二五规划。

于宁说,在十二五期间,全国律师人数将达到25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万分之零点二,律师服务总收入达到800亿元;县一级行政区域无律师的现象将得到消除,律师服务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律师继续教育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执业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律师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渠道和参政议政的渠道将会更加宽广。

在于宁看来,在十二五期间,律师协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律师教育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再就是不断呼吁相关政府部门提供政策支持,拓展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

关于律师行业未来的发展,于宁还有着深远的构思:

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师管理信息化平台;

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师事务所评价体系;

建立覆盖全国的律师继续教育网络;

建立国家律师学院......

本报北京3月 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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